是無因。 為涅槃。 本,謂一切物滅歸於彼,而為涅槃。 自然論師所計有二:若以自然為因能生萬物,即是邪因;若謂萬物自然而生,即 「或計諸物從自然生」至「即執自然以為涅槃」。 摩醯首羅論師計摩醯首羅一體三分,有大功能與功能者而共和合,墮四句見,執 「或計求那與求那者」至「俱及不俱,執為涅槃」。 僧佉論師計二十五諦從冥而生,自然四德,謂證真實諦道。 或計證於諦道,虛妄分別,以為涅槃。 尼揵子論師計劫初生一男一女,彼二和合展轉相生,不知是無明、愛、業而為根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七 2 7 7 6 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