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6 - 唯識藏_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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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無因。            為涅槃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,謂一切物滅歸於彼,而為涅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自然論師所計有二:若以自然為因能生萬物,即是邪因;若謂萬物自然而生,即  「或計諸物從自然生」至「即執自然以為涅槃」。  摩醯首羅論師計摩醯首羅一體三分,有大功能與功能者而共和合,墮四句見,執  「或計求那與求那者」至「俱及不俱,執為涅槃」。  僧佉論師計二十五諦從冥而生,自然四德,謂證真實諦道。  或計證於諦道,虛妄分別,以為涅槃。  尼揵子論師計劫初生一男一女,彼二和合展轉相生,不知是無明、愛、業而為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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