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曰:以不正思惟為因。 論曰:九、決判執分別,謂不如理思惟種類, 釋曰:謂聲聞、緣覺、菩薩人,在正聞、思、修法中。 論曰:謂正法內人聞正法類分別。 釋曰:是前分別聽聞正法為因。 論曰:八、如理分別, 釋曰:謂九十六種外道,在正聞、思、修法外。 論曰:謂正法外人非正法類分別。 釋曰:是前分別聽聞非正法為因。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 2 0 0 8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