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。 由有果故有分別,由分別故有法爾。是故或順相成,或逆相成,此三種性相遍攝一切 釋曰:為顯此義,故重說偈。 論曰:如偈言: 釋曰:由此言說,一切從因緣所生法,由法爾故虛,虛故成倒,由倒故得虛果, 論曰:由此言說,於三性中,諸法體相則得顯現。 釋曰:謂真實性。 論曰:法爾為相。 釋曰:謂分別性。 論曰:分別為相, 攝大乘論釋卷第六 2 4 4 0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