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0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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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道理。                成,能平等利益自他。法身是自利,應、化二身是利他。  明轉依,顯自利轉依。是得法身四德之本,故是自利。次明三身,三身於究竟修位得  ,即無分別智後所得,如自所證,為他解說。次明四修,顯修位,由四修得成滿。次

                 復次,  釋曰:合如來所說一切法通為一境。  論曰:由攝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,故得現前,  復次,  釋曰:十地,即《華嚴經》中〈十地品〉所顯文句。此文句中,如來廣說隨所安  論曰:如佛廣說所安立法相,於菩薩十地,  復次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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