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一、加行依止,謂文教;二、修行資糧,謂依理判義;三、修行所通達處,謂修慧 重修道,為得三身,故言更修。 樂地故。 數數修習,即顯無間、恭敬、無餘三修。 釋曰:云何,是問詞,凡約六義為問:一、約修位境界為問。修道境界自有三種 論曰:云何? 復次, 釋曰:是修道攝持究竟用。由如此道理,菩薩更修加行。先修道,為見真如,今 論曰:為得三種佛身,更修加行。 釋曰:先於入見位時所得轉依,此法是修道攝持故,一切所修皆成聖道,已過願 論曰:由昔及今所得轉依,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3 1 1 8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