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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法輪,除此餘時方可破僧。《俱舍》頌言:「初後皰雙前,佛滅未結界 ,及見、戒皰由未起時,未立止、觀第一雙時,佛滅後時,未結界 能破為一故;破羯磨極少八人,分二部 法輪唯此洲,有佛故;破羯磨通三洲,有教故。十、破法輪極少九人,所破分二部, 五法是道,八正非道。八、必不經宿,破法輪僧,能障聖道輪,壞僧和合故。九、破 破異處,非佛前,以諸如來難輕逼故。六、破愚夫,非聖者。七、忍異師聖道時,謂 。二、是比丘,非在俗。三、見行,非愛行。四、淨行,非犯戒,言不威肅故。五、 覆無記,依異熟識,於法輪等,不和合故。能破體者,謂虛誑語,從果為名,名破僧 殺生加行,謂出佛身血,隨應即以身語二業而為自性。 。此有十句,亦依業道次第別配。「不便宜」者,不順人
別解破僧義,略有十一條 五無間業中,第六十說,一是虛誑語,謂破僧,四是身業,於中三為殺生,一是 八欲解中分四:初對緣身財,次對緣悲田,次對緣敬田,後對緣恩田。 增上果中,此依一物以辨十果,《對法》依眾事以辨十果,故二不同,義各別也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四
① :一、僧破,即以所破僧身不相應中不和合為性,無
② 故,多亦不遮。十一、初成道後,將入涅槃
③ 時,於此六位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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④ ,於如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