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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二、當墮煩惱坑;三、現行惡業,當生惡處。此隨所應,即煩惱、業、生三種雜染。 發起堅固精進」下,合結於五處,總為一相,并前二十也。 依五處二十相者,初三處各三相,第四處有五種,第五處有五,合前為十九;「又復 患;四、於 二十相;後「如是彼以由厭俱行想」下,結成厭想。 五因,二十種相」下,明心安住。初有三:初列五處;次「此中,略有三種」下,辨 二、「又此住正法者」下,廣說厭患、安住心相;後結此二相各二十種,更無過增。 果功德:是名此中略義次第。 思前所得歡喜諸事;為斷除障,復習如前所得類道;由此遂能入無學位,證清淨道及
「清淨不相應」者,謂涅槃、定、慧勝清淨法體,己身無故,名不相應。 「雜染相應有三」者,謂雜染體而 五處者:一、於己 廣辨厭患、安住相中,文分為二:初明於五處所,以二十相思惟厭患;後「復有 入諦觀中,又分為三:初問生起,從世間淨,為證出世,觀世劣境,深生厭惡;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七
* 己清淨不相應過患;五、於
① 雜染相應;二、於
②
* 己相應故。一、未離不調死,聖者已離故 * 己清淨見難成辨。於此五處,心俱厭患。
* 己清淨不相應;三、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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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己雜染相應過 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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