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0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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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二、當墮煩惱坑;三、現行惡業,當生惡處。此隨所應,即煩惱、業、生三種雜染。  發起堅固精進」下,合結於五處,總為一相,并前二十也。  依五處二十相者,初三處各三相,第四處有五種,第五處有五,合前為十九;「又復  患;四、於  二十相;後「如是彼以由厭俱行想」下,結成厭想。  五因,二十種相」下,明心安住。初有三:初列五處;次「此中,略有三種」下,辨  二、「又此住正法者」下,廣說厭患、安住心相;後結此二相各二十種,更無過增。  果功德:是名此中略義次第。  思前所得歡喜諸事;為斷除障,復習如前所得類道;由此遂能入無學位,證清淨道及

              「清淨不相應」者,謂涅槃、定、慧勝清淨法體,己身無故,名不相應。  「雜染相應有三」者,謂雜染體而  五處者:一、於己  廣辨厭患、安住相中,文分為二:初明於五處所,以二十相思惟厭患;後「復有  入諦觀中,又分為三:初問生起,從世間淨,為證出世,觀世劣境,深生厭惡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七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己清淨不相應過患;五、於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雜染相應;二、於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②
                     * 己相應故。一、未離不調死,聖者已離故  * 己清淨見難成辨。於此五處,心俱厭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己清淨不相應;三、於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己雜染相應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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