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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雜染品」者,謂煩惱。「行雜染品」者,謂業也。 德;二、結成廣教;三、總結成道滿無上無勝。別釋有二:初別釋三,後總結之。「 得輕安;五、得金剛定。 便道理煩惱斷故,斷色、無色界煩惱,獲得勝道,喜悅圓滿;三、遠離麤重;四、獲 喜足,求住勝法。 已,發勤精進,修三十七菩提分法;三、勤精進故,心樂遠離;四、由前三已,不生 法圓滿。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七 第五、證清淨道等中有三:初問,次釋,後總牒結。釋中有三:一、別釋道果功 「能令五法修習圓滿」者:一、於歡喜修得圓滿,能離欲界欲;二、最極損減方 「四法」者:一、心極思慕,心出離樂欲,何當具足住如阿羅漢;二、如是樂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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