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8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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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故云也。 ?欲界一切四大種不離色觸等故。 造餘四根大種等,非更別有,相依而有,是造義故。不爾,豈復唯有大種,無所造耶 文云相離,義無相違。雖有地大,不造四根故,但就種類假名能造。 備師云:五相雖別而一地造,既有身根與地大俱,故第二分云同處,未有四根,故此 若六處時,四根生已,即根與大互相涉入,如眾燈光處所不異,則名同處不相離也。 明同處不相離者,此文據初生時,四根未起,已有能造地大先據其處所,故得相離。 同時,由種子力,有微細根及造根大種,并餘有根同是有情分不淨精血和合摶 ,名為「顛倒」;中有末身,名「顛倒緣」。即彼一段非情精血,與中有俱滅。即此
解云:若直言所依,即是造根四大;若言所依處,處即是根所依四塵。此則通舉 問曰:文說「及根所依處大種俱生」,所依及處有何異耶? 基後說言:初有諸根大種并有諸浮根大種者,即說造身大種及造浮身塵大種,為 言「此羯邏藍中,有諸根大種」等者,此中景解:此文即解能造離所造。次於後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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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