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於用。即計有體名有,以空遣之;執有用名我,以無我遣之。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 第四、明不自在行入無我行。基云:空、無我二行何別?空者,定於體;無我, 「復作是念:所有」至「彼由十行悟入四行」。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 9 2 2 5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