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22 - 唯識藏_23
P. 622
逸、前如理作意為依,生於彼三際不放逸行俱行如理作意為第五。測云:此五中,前 景云:次前即取三際不放逸,前如理作意為第四所受禁戒,今此第五,即由三際不放 善法行之,惡皆息之。是此中意。 ,謂如有一,前身於未來所有犯處自誓不犯,於所應行皆誓之;過去發願,後身所有 所應住者,牒前受法。此明所依法。「如是行、住」等,正辨持戒行。基云:此中意 是行」乃至「令無所犯」者,是專心護。又釋云:如如所應行 」者,測述遠師云:「如所應行」者,作善法;「如所應住」,止善法也;「如是如 違犯,尋即悔除。 悲,意救眾生,不論法也。 ,無人可瞋;悲心者救彼,恐當受苦。今又 論云:「心不恚恨,起法心、悲心。」遠法師云:法心者是慧,以慧知
五、「若諸菩薩即以如是先時所作不放逸行為所依止」乃至「不起毀犯」等者, 四、「先於後時當所違犯,發起猛利自誓欲樂」等,乃至結云「先時所作不放逸 第九、五支不放逸行中,三、「於現在正所違犯如法悔除」者,據大三世,現在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一
② 解云:法大悲者,由懷上品法,可起大
③ 者,牒前持法;如如
1
2
2
1
1
① 彼是法數故 8
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