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24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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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攝善法障者,前但言知障,不言遠離,今言遠離,結前第五,豈不相違?今分「是 下,末之文云「了知攝善法障,為攝善故,速能遠離」,釋前何文?若釋前第五、了 又」字中分五處,「是諸菩薩能於善果」下,覆解前五處。今義不然。「是諸菩薩」 於因果中知倒不倒,不計為淨等,了知善障等,而能速疾遠離之」並第五。 「了知善法障」第四,謂了知六度之障,謂慳等六弊。「了知善果勝利,尋求善因, 果倒不倒」第三,謂即作常樂我淨等解,是倒因果;若作苦、無常等,是不倒因果。 得菩提時,所有相好、一切功德等。「了知善因」是第二,謂六度行等。「了知善因 於顛倒,非餘三諦。「攝善法障」者,即六合也。 、善知攝善法障。「不於無常妄見為常」等者,於四聖諦 諸菩薩」下,釋。一、
若依遠師云:此之第三、知善因果倒與不倒為二:如是倒;二、如是非倒。四「 若依基師解云:於智度中別開為五處,五處者,謂「知善果勝利」第一,謂即證 前中,約前五度即為五相,開慧度以為五相。於中有二:初、列五名;二、「是 「又諸菩薩已能」至「及五種慧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一
① ,苦相最麤,是故於中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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