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28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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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。若說雖同,如理、方便二義別故,故此中分為二。 復方便善巧宣說。如於樂行」等,即是方便說。此若十相明義,即如理、方便宣說合 是報恩,方便說合當第三。報恩中,何處有方便說義?今解第二如理說中,有云「或 中解云「於如理說,於方便說」。於如理說,前言十一相第二相。方便說是何?第三 一是事業,一是救苦,二義別故,所以後四十三及報恩中開為二。何以得知?即報恩 事業,如是於苦,如理說」等,即分事業、救苦為二,何意也? 略文同。 ,即合前第四、第五共為第五一相。《地持》前略解中已有如此開合不同,其廣解與 業皆為助伴」下,是一;「於諸救苦亦為助伴」下,第二。即於前言第一中分出第二 解略中已會二論不同所以,今此中依舊《地持》十一者,「謂諸菩薩於諸有
義曰:今準前略十一相義,即事業、救苦合為一,以助伴義等故。若所為助伴, 今若準下第四十三卷,即事業助伴、救苦為二門。又前言第三解報恩中云「如於 又依下四十三卷靜慮中與此同,雖助伴為二,仍合是第一;若分為二,即十二相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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