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7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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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故,修成證智,是故第四次辨依智不依聞思。 、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,即詮三性教法為了義經,餘教不了,不可為依。由依了義 法,法是四種道理之法。此上二種,依義道理以明次第;後之二種,起修次第。第三 所依,不依於語;雖復依義,義若與彼四道理法不相違者方可得依,是故次辯依第二 理之智。 所辯義,由詮故顯,故次辨之;第四、依法,法謂地前行法,依於行法修習,方得證 真如;第二、依智,智是證智,依理方起,故次辨;第三、依了義經,經是義詮,前 了者,由依了義經教漸修習故,方成證理之智,故次辨之。 辨之;第三、依智不依識,智是了因,由智顯如,故次辨之;第四、依了義經不依不 法身,此是佛德,是以先論;第二、依法不依人者,法是真如之理
基云:依諸經論,次第不同。如《涅槃經》,從果推因說次第。謂真如是果,可 第五、依義道理起修次第。如此中說,初依義不依語,即用教下所詮一切義以為 第四、舉深尋淺次第。如《維摩經 第三、舉果尋因以明次第。亦如《涅槃經》說:第一、依義,義即般若、解脫、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四
1 ‧ 法供養品》說:第一、依義,義是二空所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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