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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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若諸菩薩」至「不為宣說,皆無違犯」。  於中,初二障同事,  「若諸菩薩」至「欲除其苦,當知亦爾」。  上來三十二輕,障於六度,攝善法戒;自下有十一輕,障於四攝,攝有情戒。  第八、於說法師輕毀嗤笑。  「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,於說法」至「違犯」。  第七、聞說正法論議決擇,恆不聽。  「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,聞說」至「皆無違犯」。  第六、有愛有恚,自讚毀他。  「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,於他人」至「復增長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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