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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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明救獅子等畏。有二解:一解、如舊《地持》,標十一相一、二等名;二解、如此  說第四  如前辨。今此中但是彼十一相。初者,謂於事業同助伴;第二、於苦為助伴。此中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中,初一不助事業,次一不供疾病。基云:若準前卷十一種相,無問廣略,已  後四障利行。  「若諸菩薩」至「恐怖、引攝,無有違犯」。  次四障布施,  「若諸菩薩」至「不可調伏,皆無違犯」。  次一障愛語,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二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四」,底本作「五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論略纂》卷十一改作「四」。  ① 「四」,底本作「六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論略纂》卷十一改作「四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、虎狼獅子等畏。若依前卷,無問廣略,助伴合為第一、樂事助伴;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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