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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今定明三大劫僧祗即得成佛,不過不減,此處論文言「但經三無數大劫,不過此量 百劫修相好業。此事不然。舊《攝論》云:「或說三祗,或說七僧祗,或說三十三。 更經多劫,學象王步等,方得菩提。」證三祗外,更經多劫,以小乘三祗滿後,更經 第二劫,復有三數為第三劫。景師云:此文分明。又引《瓔珞經》云:「第十地滿, 經》中,百二十數作一僧祗量。又解:百二十數中,初有百三為初劫量,次有十四為 不言如來地,但守自位。 又前明二劫文皆有「次第」之言,乃至證得極喜住等;今此第三無「次第」之言,故 ,基師云:何故此不言證得如來?義曰:此三劫皆在因故,不言證佛,佛三劫外故。 決無空過時,以得淨意樂故。次「經第三無數大劫」乃至「證得最上成滿菩薩住」者 有興廢,但
第二、定劫多少中,言「若就後說」乃至「不過此量」者,遠師云:以《不思議 言「此就恆常勇猛精進」及言「此即決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八
③ 不取,唯約智行以剋取時。初地已去時,行相
② 定」等者,景師解云:初、僧祗中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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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