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9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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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明攝受時難。於中,初明遇十二難事,後明能治此十二之善巧方便。於中文相難可  所受五生,通於變化;八地已上,唯變化生。三藏存後釋好。  唯取大地有智菩薩為物受生,不取地前凡地菩薩,以於眾生未平等故。初地至七地來  唯取入於十信已上乃至十地為此五生,不取十信已前外凡種姓菩薩所受生也。二釋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中,初、明六種攝受。於中,初開六門,次依門釋,後明六種攝義周盡。第二  「於一切住菩薩」至「自正能免」。  「攝受」,亦前明為物樂受五生,於五生身,以六種攝,攝益有情,次明攝品。  本地分中菩薩地第三持究竟瑜伽處攝受品第二  攝生周盡文云「唯除凡地菩薩受生。此取有智菩薩為五生」者,有二釋:一云、  「若諸菩薩於去來今」至「正等菩提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九
                   ① 底本無「色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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