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2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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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;無明,一切五根相應」,與此不同耶?故為釋通,先辨根相應義,約麤道理引初 貪與樂、喜、捨相應;恚與苦、憂、捨相應;邪見與喜、憂、捨相應;疑與憂、捨相 諸煩惱法識相應、別境相應等文不復現。 剎那有多用,是故憂苦緣違境生,戚性所攝;貪緣順境,故名欣性。 苦隨貪,故欣性攝。二云、將惑從根,貪依憂苦,故戚性攝。三云、隨辦體性,於一 趣,他語言無,猶豫故喜。 所取戒,隨順何根相應之見,戒取亦爾。
「先辨麤相,今約巨細」等者,謂問準前論文「欲界,四見及慢,喜、捨相應; 「所餘相應,引事指斥,文不復現」者,謂餘隨煩惱五根相應文更不說。亦可此 問:上來貪等與憂苦俱,為欣為戚?未見正文,義有三解:一云、將根從惑,憂 疑,於有利養等決定事中,他人 慢中,道理卑下亦有三種,略而不說,以易了故。 邪見理實亦與捨根相應,略故不說。 「二取,取彼見故,隨應如彼相應」者,見取,如所取見,諸根相應;戒取,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六
① 語之,言此非有故,猶豫生憂;於利養乃至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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