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2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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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受集諦」者,貪愛也。 ,據體同相,即名異相,顯貪愛是此間名,梵語亦是羯吒斯,別有梵語。「此言顯示 梵語,此間無名可翻,故存梵本。貪愛者,此間名,梵語自別。今言羯吒斯謂貪愛者 益貪愛,恆受血滴。」若爾,直言貪愛自得,何須言羯吒斯耶?解云:羯吒斯者,是 故,名不清淨,約生對有暇處為句故。 生故,名不清淨,約生對涅槃等為句故。第九者,體離染故,名清淨,此處不得見諦 畜生,具受苦樂報,名「雜生」。
「復次,《婆羅門喻經》中」至「第五非狂如狂所作」。 初、明攝受苦、集。「增羯吒斯,恆受血滴」者,猶當《攝論》:「汝等長夜增 「復次,經言:汝等長夜」至「恆受血滴,攝受苦諦」。 第二、舉經釋中有四: 基云:前七約生自體,後九約處為言。同景。又解:七者,離染故,名清淨,異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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