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7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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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報,有業雖得生報,有得生、後,有唯招後,文略不論。次舉三喻況之,可解。 業亦感生、後二報。測云:具前三因,即成三時報業。 生三業清淨,不障他施,今時行施,無有施障。三因具足,彼果定現受,即此現受之 為簡餘也。「二、思廣大」,謂於前五種,用淨心行施。「三、相續清淨」,謂於前 第五佛眾總取為因。然外道眾有九十五種,各言我師第一,眾最清淨,今舉佛取眾, 因之外更加「及佛為首大苾芻僧」,此舉佛為首,取其佛眾,前之四因據各別為因,
次明業力有多少。先法後喻。法中,有唯得現,有得現、生,有現、生及後三時 「或有所生一剎那業」至「差別道理當知亦爾」。 下明翻前明不善現業,即於前田行不善,思障行施,成就不善,為現報業。 前中,先善後惡。前中景云:「田廣大」,謂慈、無諍、滅定、見道、無學。五 「復次,略由三因緣」至「亦成定現法受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七
① 「
」,疑當作「蜇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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