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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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今解:此是父母產生種種色類事也。五、二十八天。六、入聖方便事。七、見修道  泰師云:通說諸法相生事,名「產生事」;諸法流類,名「色類事」,非根塵等色也  如虛空,以虛空無體,故舉為喻。前九別相,後二通相。  六、非三世。七、非三界繫不繫。八、非縛解。九、非三受。十、唯是一味。十一、  是畢竟無故,即是自性無,非遣故無等,如前文說「本來寂靜」等,依相無生說也。  、無染淨。五、本來涅槃。舊來大德解釋此言,舉能治顯所治分別性。今解不爾,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初約法相,有其  次、明了知依他名字所詮,一切有為事攝。此即總標,下別釋之。  「問:依他起自性當云何知」至「差別無量」。  初、明了知遍計所執,有十一相:一、唯有名執。二、無相性。三、無生滅。四  「問:遍計所執自性當云何知」至「所執自性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其」,底本作「五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其」。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十八:一、六善巧。二、業果事。三、趣生事。四、生類事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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