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3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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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得處。出家有情先樂出家為少求,後大精進等,名大求也。  捨」者,未別家時。「已擯捨」者,別妻子時。「俱於二處」者:一、未得處;二、  發起界」者,求少財物也。下明求大財寶。「即此諸界,從自方所至餘方所,從未擯  不亡  害」,出前相違之法故。  執,即見無恚、無害等。三藏云:應言「與此相違,如其所應,當知出離、無恚、無  執,退失功德也。「與此相違,當知出離」等者,與前無聞思修人相違,當知出離邪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復次,於諸界中」至「由是為緣,能生三受」。  上來三段,解相見竟。自下第三、解佛有二希奇。一、顯無我;二、善惡之業亦  「復次,如來有二甚希」至「諸品類界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八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。有二有情:一者、在家;二者、出家。「在家有情為求財寶,初興加行,名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亡」,底本作「已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亡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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