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84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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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別。 別二種」者,還分別尊、卑。「此二為勝者,當知簡擇二種差別」者,還簡擇前二人 等三;由此為先,心得靜定四;證如實智五。 釋第七、知尊卑。 已下,釋第五、知眾;「我應如是行者」已下,釋第六、自知;「又信為先」已下, ,指如〈聲聞〉、〈呬多地〉;第四者,指如〈聲聞地〉也;「又於此中受用財者」
第四、解一切法。先辨學及學果攝一切法,後辨學果能證資糧,治八過患。 下明因修七善得二勝利:一、謂喜樂;二、得漏盡。 「修七善法」至「速疾證得諸漏永盡」。 言「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,雙標二種」者:一、尊;二、卑。「如是二種者,分 言「如是五法」者,信為先,持戒一;持戒為先,求多聞二;由此為先,捨過失 「此中」已下,第二、解釋。於七因緣中,不釋初二,前已處處釋故;其第三者 「此中,依諸止、舉」至「當知簡擇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九
① 二種差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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