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7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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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。  雖唯意,而數現起,損惱他故,障大悲故,令知過失,翻立不害。餘染不爾,故不翻  立,有不立者?用別便立,餘善不爾。又諸染法遍六識者,勝故翻之,別立善法。害  無明、懈怠、惛沈、放逸、掉  生得加行。  五、諸受俱轉;六、別境相應;七、界繫不繫;八、見所斷等;九、有學等三;十、  顯慈悲二相別故,利樂有情,彼二勝故。故離無瞋,別立不害。  瞋,不害正違損惱物害;無瞋與樂,不害拔苦:是二差別。無瞋是實,不害是假,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問:染淨相翻,淨寧少染?    答:隨應皆是此十一攝,如《唯識》說,不能煩引。何緣諸染所翻善中,有別建  一、問答分別者,問:此中十一,如其次第,別治不信、無慚、無愧、貪、瞋、  此善略以十門分別:一、問答廢立;二、假實有;三、獨并生;四、諸識有無;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掉」,底本作「悼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掉」。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舉、害十一法,所餘染法治善是何?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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