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4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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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識》說「對治掉舉,靜住為業」,由不放逸同剎那中先除雜染,捨復令心寂靜而住  等等。  ,捨所除法,依止名住,昔依雜染,今捨相違。心平等等,捨所令位,由捨令心住平  用住性為體,  漏,互增長故。如《成唯識》第五卷說有漏因義。  諸煩惱。漏處所者,漏所依根。漏境界者,漏所緣法。若根若境,若諸煩惱,皆名有

                 容者,受也。由不放逸先除雜染,故於捨位不容受之,為不容依是捨作用。《成  不容雜染所依為業。  《成唯識》中說名行捨,行蘊捨數,別受蘊故。正勤等四,所依如前。雜染住者  捨者,依止正勤,無貪、瞋、癡,與雜染住相違,心平等性、心正直性、心無功  釋前體中諸有漏法。說無漏用,極勝處故;《唯識》說通,但是防惡。諸漏者,  有漏法者,謂諸漏及漏處所境界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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