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9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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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彼彼喜樂愛。義亦如是。五十五說於十種境起十種貪,廣如彼說。  無漏應非此貪攝。《緣起經》說貪有四種:一、愛;二、後有愛;三、喜貪俱行愛;  。五十八「諸愛有四種,謂著諸見、欲、色、無色」,但說增上諸猛利貪。不爾,緣  ,或分為二:初明鈍五,後明利五。問答之文屬五利故。  說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界愛者,謂三界中發潤之貪皆此攝故,緣無為等亦貪攝  貪者,三界愛為體,生眾苦為業。  上解第三位,下釋第四位。有二段文:初別釋十煩惱,後五取別問答。別釋為十  十、生得加行者,安唯加行,餘通二種。此等教理及義所因,皆《唯識》第六卷  九、有學等三者,皆通三種。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攝」,底本作「漏」,今依據後文改作「攝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,或緣三界諸愛為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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