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0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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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,異處有我等。 四蘊亦爾。量云:汝我離蘊,應無身相,許離蘊故,如兔角等。故論破言:非離色等 身相故。由此受、想善惡等性受用境界一切皆無,離蘊希求,此相無故。舉身為首, 我實了知石女兒頂繫空華鬘。」彼頂既無,鬘亦非有;所依無故,我體亦無。 ,如石女兒。《瑜伽》又言:「離蘊有相尚不可得,何況為我之所安住。譬如有言: 等。量云:汝我於蘊應不自在,非即住故,如虛空等。又不應觀我有色等,不自在故 自在轉故。
執我即身尚不可得,離身計我,理定不成,由無身故,誰是我耶?汝我應非我, 所以者何?離身計我不可得故。 彼第四計我想異蘊,非住蘊中,亦非蘊外。既爾,便成我無身相,由離諸蘊,無 無身過失者,謂非離色等,異處有我,我應無身故。 執我異蘊,住異蘊中,既於蘊等不相關預,便於蘊等無自在轉,故不應觀我有色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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