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5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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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但應捨記名捨置記。如《涅槃經》三十五說。  記。十四當此捨置記攝。云何復名不可記耶?但言佛說此不可記,非為不記名不可記  事,當初四中,無故不可記,當後此四中,初二不可記。  四因,佛說不可記,妄宣說故,不如理故,引無義故,諍論依故。」此十四種不可記  耶?此不可記,法相法爾不可定故。有此等問,皆應答言,但言佛說此不可記。復有  後為有、無等,皆由甚深,不可記別。四、法爾故,問言:真如於一切法實異、不異  ,勿彼執我即離蘊故。問:我無耶?亦不應記,勿於世俗言說士夫起損減執。如來死  證法,爾所未說,彼法不能引義利故。三、甚深故,謂有問言:我是有耶?此不應記  謂有問言:我於諸蘊異、不異等。二者、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處處說有四種記:一、應一向記;二、應分別記;三、應返詰記;四、應捨置  論本第二問答,十四不可記事。六十四說:「有四因緣皆不可記:一者、無故,  問:於不可記事所有諸見,彼於此五,幾見所攝?答:或二,或一切。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七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引」,底本作「因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引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無義故,如《昇攝波葉喻經》說:我所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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