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7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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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,體亦非有,遣斷同故,後得智品亦應不成。 所執覺,如說唯識;遣依他覺,如遣執識。所取、能取先後遣故。不爾,依他便同所 。所遣二覺,如名所銓,即二性覺。要見真如,方了行故。有義:二覺俱所執覺。遣 證見彼分時,知如蛇智亂。」此中有義:依依他覺,遣所執覺;依圓成覺,遣依他覺 實相,虛妄我見亦不應生,如實知故。《攝大乘》說:「於繩謂蛇智,見繩了義無, 執,稱之為實。相者,體也。若依後事,實相即通有無為境。若能於此二所緣境決了 生我見。 二所緣境俱不解了,如於繩上妄起蛇解,非唯不了假繩自性,於實四塵亦不能了,故 見故。依後問答,事通無為,即是依他、圓成實性,我見通迷理事起故。於此親、疏
釋師將解不了義喻,先翻顯示於境決了。若依初事,實相即是依他自體,對彼所 於事不決了者,若能決了色等實相,必不應起虛妄我見。 上論本文,下釋師解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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