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成也。 別既爾,以慢望大等無別亦然。二十三法,展轉合有二十三量。 或總為量? 述曰:總結違宗。是則大為因、慢為果、五唯量、五大、十一根,無差別故,皆 論:「是則因果」至「皆不得成」。 汝若說言皆無別者, 述曰:量云︰除大諦外,餘慢等法應與大無別,三合成故,如大。以大望慢等無 論:「又大等法」至「應無差別」。 自下第五、總難大等應無差別。 述曰:此下第四。量云︰又彼一一應有三體,體即相故,猶如本相。一一為量, 論:體亦應各三,以體即相故。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末 1 2 2 6 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