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3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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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別。其有性既無差,法亦應爾,故以為喻。 立量云︰汝唯量等應無差別,即有性故,如諸法非無。諸法非無,即是有性,有性皆 。汝既執有體法即是有性,但是有體法有義不殊,皆是有故,故有體法應無差別。今 同異,顯類別故。以是法性,故別破之。 此一故。「有等性」者,等同異性也。不言同異,言等性者,顯有等是彼性故。又等 彼說勝論所執大有、同異,我自宗中不離有體法外別有此二性,二性即法體,法體與 ︰初總後別。此總舉訖。
述曰:此非之也。第一、違比量,「勿一切法即有性故,皆如有性」,是一無差 論:「彼執非理」至「體無差別」。 述曰:此即僧佉自部之中分為十八部,故今言「數論等」。或他外道等,非一。 論:「一、執有法」至「如數論等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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