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2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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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定於一切色得自在故。」  無違。即此中文,若定、通力,同界同地,異界異地,緣一切處。五十三云:「無色  義,總結於前三界緣也。  七識非必有用,即現、比二量是有用心,可應分別。  法皆盡故,自證復能緣見分故。但約見分同一所緣,不說自證,斯有何過?

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無色無色,厭離色故,無業果故。若定果色,亦得緣之,如前已辨,於理  論:「厭離色故」至「此色為境」。  述曰:第三、明三界境別。如護月等,於無色界亦變器、身。此中,但有護法正  論:「在欲、色界」至「緣有漏種」。  述曰:此第八識不能具緣十八界故,故有漏位與無漏殊,境有寬狹勝劣。其六、  論:「故有漏位」至「及有漏種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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