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7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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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例亦爾。 等,無見用故,不能發生眼等識故。 用。以此見分雖任運生,不隨實體種子因緣變境相故,但是影像種子所生。如彼眼根 、觸等,皆無實用,似本質用,如鏡中火。 緣境道理。 ,非必有體用,即七識等。今正明第八不緣心等,義兼五識等,不緣心等,總談心等
問︰觸等所變根無見用,故非因變。觸等所變色非因變,故無礙用。五識所變, 隨任運義,隨種子義,順第一解。第八、五數、第六識等中,報心所緣,非必有 由此復言隨因緣者,此是何義? 答︰非報主故,非自在故,順第二解。 問︰若隨因緣,變必有用,第八識俱觸等五法,境應有用。 既爾,五識應一向緣假,青等應非實。 又解︰初唯第八,異熟主故,所熏處故,能持種故,變必有用;後餘七識所變色 述曰:初隨因緣變,必有實體用,即五、八等所變之境;後隨分別變,但能為境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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