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8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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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最初等,下第七卷皆具演之,非正是證。前十證中所攝八證,諸後講者,一一敘之。  所不攝證。謂八證中,最初生起、明了生起、業用不可得等,皆此未說,故今例之。  尋之,不能具述。  論之中,自前卷末至此中並攝盡。更有異同,諸賢自悉。文有上下,說有廣略,宜細  學。  ,後斷煩惱,而得斷果。若無此識持煩惱種,初道起位,惑種皆無,應初道起即成無  無學。有我本識,雖前起道,斷隨應惑,後煩惱起,持煩惱種,得初道時,不成無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第三、此即總結十理證,如文易解,故今不釋。「恐厭繁」者,除此十證  論:「證此識有」至「略示綱要」。  述曰:總結一章染淨二法。《攝論》三卷、《瑜伽》、《對法》,合證本識。此  論:「許有此識」至「染淨種故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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