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9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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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真實」。此三,新翻名、體同此。  三者,第二勝義攝,理稍勝故。若隨事者,亦初勝義,多財釋也。舊《中邊》云「正  第三勝義攝。因證顯故,約得辨故。真如舊成,不說為得;涅槃後顯,故立得名。第  中第三,是無漏故。如次配三性。《顯揚論》亦有此文。  他,遍計所執無,二空為門顯真如,名圓成實。四世俗中第四世俗,或此世俗亦取四  相理,不離於事,依他起攝。三、顯了世俗。此三名與彼新《中邊論》同。謂斷染依  云「取行世俗」。唯有為依他,故四世俗中第二、第三攝。第三攝者,心上變似四諦  俗攝。第二體,有為行。正體是世俗,簡勝義諦亦世俗,故名為「行」。舊《中邊》

                    前二無變,不生滅故,第三無倒,隨其所應,皆圓成實,無漏依他,此中說名圓  述曰:第一勝義,依士釋也,第四勝義收。第二、得勝義,謂涅槃,持業釋也,  論:「勝義有三」至「圓成實性」。  述曰:「假世俗」者,實無體性可名世俗,唯有其名,假名世俗,四世俗中第一  論:「應知世俗」至「即此三性」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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