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5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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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以慧能證,從境為名,名為遍知。或無漏見能證遍知,說障遍知,顯即障智。  分雖無別數,即障無貪。雖恚亦應障於無貪,然隨別別  如《對法論》第六末說,所障亦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曰:「說慢結」至「彼不斷故」。  述曰:此總舉意。言「遍知」者,以智能遍知結法故。又解:遍知者,雖是無為  論曰:「餘七結」至「如次障故」。  述曰:釋頌中第三句。恚所障捨,即善中數;愛所障厭,如《唯識》說。無貪一  論曰:「愛結障厭」至「不能棄捨」。  述曰:釋頌中初二句。此中,雖實亦有所知障,煩惱麤,略不說彼。此等九結,  論曰:「煩惱障者」至「九種結」。
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□□ 而說,不可一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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