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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是見道;第六是修道,至七地;第七是八地,相、土自在故;第八是第九、第十地 證受記。記有二種,三劫受記,各有異故。 二種所退」者,不同凡,退入生死;不同小聖,退入涅槃。以不退故,修證得不退及
於此十中,第一性種姓;第二已去,名習種姓;第三入初劫;第四道諸位行;第 述曰:由利樂事,無休息故,修證得彼,示現菩提。 論曰:十、示現菩提修證,無休息故。 論曰:九、佛地修證,無二障故 述曰:「受記」者,受佛記。「不退」者,論自釋「不住生死及涅槃故,亦不為 論曰:「八、得不退地受記修證」至「所退轉故」。 述曰:由心調柔,修證於淨土。《無垢稱》云:「由心淨故,則佛土淨。」 論曰:七、淨土修證,心調柔故;
辯中邊論述記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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