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唯識,亦是法執。」 我宗中,識無心外實有之境,名為唯識,故執唯識,亦法執收。《成唯識》說:「若 遣故。
述曰:即此總結經論二教。由於此中所有道理,佛說唯識之教,我立唯識之教, 論:由此道理,說立唯識教,普令悟入一切法無我, 述曰:以執唯識,識是執法。識餘,名諸餘識 論:許諸餘識有實境故。 理猶未曉,其義如何? 述曰:若所執唯識,非法執爾者,此所執境體既非無,應非唯識,以實執有猶不 論:不爾,餘識所執境有,則唯識理應不得成,
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上
① 底本無「名諸餘識」,今依據卍續本補上。
① 。此既有實境,如何名唯識?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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