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6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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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無我,除計法執,得成佛果,是諸法空唯有識教之勝利也。然佛世尊有三時教,此 此中都無色等體用相法,除法執也。 無我。我,主宰義,知法無主宰,名法無我也。 三、正答。此初也。說一切法唯有識者,是有情無我密意教餘故,受化者能入一切法 根者便入有情無我正理,除計我執,得二乘果,是密意說十二處教之勝利也。
述曰:菩薩根機,名為應受法無我教。由知諸法唯有識故,菩薩根者便能悟入諸 論:應受諸法無我教者,便能悟入諸法無我。 述曰:由說唯識教,若能了知一切法唯識,現似色等諸法生起,無實色等,了知 論:謂若了知唯識現似色等法起,此中都無色等相法, 述曰:此釋下二句頌,總立宗也。次當廣釋。文有其三:一、釋頌;二、申難; 論:復依此餘說唯識教受化者,能入所執法無我。
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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