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3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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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不成所立,返成異品,與名相違。若是初相,於宗有失,不能成宗,無別勝用,與  准,不能定成一宗,令義無所決斷,與名不定。若後二相,同無、異遍,異分、同無  能成宗,應皆名不成。若後二相,俱有、俱無,異全、同分,同全、異分,俱分,難  楷准,名不定。能立之因違害宗義,返成異品,故名相違。雖因三相隨應有過,俱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名不成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能立之因不能成宗,或本非因不成因義,故名不成。或成所立,或成異宗,無所  述曰:下依標別釋為二:初列三名,後隨列釋。此初也。  論:不成、不定及與相違,是名似因。  述曰:下解似因,文分為二:初結前生後,後依標正釋。此初也。  論:己說似宗,當說似因。
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與」,底本作「守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與」。  ① 「次」,底本作「此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次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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