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6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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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以下更言顯示此言,若前是言,何須復說? ,破實在言。言缺減能破等,是於所作立能作名,亦如於果立彼因號。或可此唯約境 因,能起此能破言,名為能作,即能破言從彼似起,名為所作,起及生作,名殊義一 是說。」 能破名,《理門》又云:「云何同法相似能破?於所作中說能作故,傳生起故,作如 能破闕減等言者,謂前所說闕減言詞諸分過失,彼 同,盆 無初相。電等上有,闕第三相。四相違因,闕後二相。如立聲常,眼所見故。虛空為 二相。如立我常,對佛法者,因云非勤勇所發,虛空為同,電等為異,因闕所依,故
答:此於能破說所破名,據實能破在於言也。或於所作說能作名,能立缺減等為 問:云何能立缺減等名為能破,能破理在出彼過言故? 「立宗過性」等下,別顯支過。此等或於能破立所破名,故《理門》云:「此中 闕二有三者,如立聲非勤勇發,眼所見故。虛空等為同,瓶、盆等為異,闕初、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
① 等為異,三相俱闕。
② 一一言皆名能破。」或於所破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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