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8 - 唯識藏_附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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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生起,那樣的存在稱為因緣所生法。 的。所謂緣起是意味著,藉著自己以外的其他直接原因(因)和補助原因(緣)之力 個質問的解答為中心而被造作的。又一言以蔽之,那個解答是:因為自我存在是緣起 在看見薔薇花的時候,即使是在思考,也會發覺到那個看薔薇花的自己是存在著的。 己周遭的種種事物,都沒有使它們成為它們那樣的永遠不變的實體。 有實體」這樣的主張,亦即「諸法無我」為它的立場。這樣的見解,認為自己以及自 扣那樣的錯覺,並不是嚴重的問題,除了這種錯覺外,尚有佛教最強調的另一個錯覺。
那麼,為什麼自己不存在呢?原始佛教以來,佛教理論的大半,可以說是以對這 可是,佛教卻主張那樣的自己不存在。 我們確實以為具有手、腳等五體,並且會哭會笑、會歡喜會悲傷的自己存在著。 佛教否定那個支配它以前的印度思想界的阿特曼(我)思想,而以「一切存在沒 那個根源性的錯覺,是指認為「自己這個實體真實地存在」的錯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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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自我執著的意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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