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3 - 唯識藏_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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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受義;二者、領納義;三者、了別義;四者、雜染清淨義。善男子!如是四義,當 義,當知普攝一切諸義。 。於此覺了者,謂即於此作證法中諸解脫智,廣為他說,宣揚開示。善男子!如是五 永斷諸沙門果,及我所說聲聞、如來,若共、不共、世、出世間所有功德,於彼作證 二菩提分法,謂諸念住,或正斷等。得遍知果者,謂貪恚癡斷毗柰耶,及貪恚癡一切 隱密故,或顯了故。如是等類,當知一切名遍知義。言遍知 實際、法界等故,或廣略故,或一向記故,或分別記故,或反問記故,或置記故,或 或過失故,緣故,世故,或生或住,或壞相故,或如病等故,或苦集等故,或真如、 是一切。遍知義者,乃至所有品類差別所應知境,或世俗故,或勝義故,或功德故, 知
* 「復次,善男子!彼諸菩薩由能了知四種義故,名為知義。何等四義?一者、心 「善男子!遍知事者,當知即是一切所知,謂或諸薀,或諸內處,或諸外處,如
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七
① 底本無「因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① ;四者、得遍知果;五者、於此覺了。
* 因者,當知即是能取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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