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5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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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」《雜心》第一,意亦同此。 諍。煩惱諍者,謂百八煩惱。蘊諍者,謂死。鬥諍者,謂諸有情互相陵辱,言語相違 隨增故,名為有諍,猶如有漏。」 名取蘊,如華果樹。此有漏法,亦名有諍。煩惱名諍,觸動善品故,損害自他故,諍 ,蘊從取生,故名取蘊,如草糠火;或蘊屬取,故名取蘊,如帝王臣;或蘊生取,故 ,由相違所起諸見,故生鬥諍。 真諦解云,鬥諍二種:一者、在家,於五塵境,由思惟煩惱,故起鬥諍;二、出家人 蘊中執有真我。而是真如離我、我所,非我見等諍論煩惱所行之處,故名絕諸諍論。
依《大毗婆沙》第一百七十九云:「諍有三種:一、煩惱諍;二、蘊諍;三、鬥 依《俱舍論》第一卷云:「有漏名取蘊,亦說名有諍。」長行釋云:「煩惱名取 自下第五、絕諸諍論相,先釋後結。此即釋也。言諍論者,謂我、我所見,於五 法涌!我說勝義,絕諸諍論,尋思但行諍論境界。 第二、結文,可知。
解深密經疏卷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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