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9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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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義。 破一向異。前中二相,即分為二,此即第一、約差別體,破彼無異。 故。真諦有釋,恐繁不述。 性本淨,故知諸行與勝義諦非一向異也。或可不應說言俗即是真,真即是俗,條然異 時應不除染,見染時應不障淨。 體故,如色、聲等。
第二、更求勝義,破彼不異。如文可知。 修觀行者於諸行中,如其所見,如其所聞,如其所覺,如其所知,復於後時更求 自下第二、順釋道理,破彼一異。於中有二:初約二相,破彼不異;後約二相, 善清淨慧!由於今時一切行相皆有差別,非無差別, 有說:勝義與行一向異者,即應俱時別相成立。一切諸法本染本淨,然經但說其 有說:又應俱時別相成立染、淨二法。所以者何?勝義與行條然異故,是則見淨
解深密經疏卷第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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