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6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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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。  諸法故,名為共相。今破異執,若勝義諦異諸行相,應非諸行共相,與彼諸行一向異  相,識為了別,以不遍故,名為自相;二者、共相,謂一切法無我性等真如勝義,遍  如是墮雜染相。

              是故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相,不應道理;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相,不應  此即第二、依順道理,破一異計。如經應知。  善清淨慧!由於今時勝義諦相非墮雜染相,諸行共相名勝義諦相,  第二、約共相義,破其異執。謂一切法皆有二相:一者、自相,如說色是質礙為  善清淨慧!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,應非一切行相共相名勝義諦相。  此即初也。謂勝義諦應墮雜染,與諸行相都無異故,猶如雜染。  善清淨慧!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,如諸行相墮雜染相,此勝義諦相亦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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