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6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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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分為六計,或可一門合為一計,於理無違。  證見陰生,以為證法」,故知六句皆有別計。今此本經,一一門中俱說一類,故知同  ;四、明四諦;五、明十八界。此即第一、釋蘊六句。  今此中敘六種計。雖有六門,攝為五段:一、明五蘊;二、類處、緣生;三、明四食  現觀,要證一味勝義諦理,方名現觀,而諸苾芻懷增上慢,得蘊等相,謂真現觀,故  四諦并十八界。理實處、界攝法周盡,而諸有情意樂差別,故約蘊等開為六門。若真  故,記別所解。  類得念住」下,約道品中七種觀門,記別所解。

              然此六句,釋有二義:一、句數多少;二、辨差別相。言多少者,依《深密經》  解云:《解節》、《相續》皆作此說「有諸比丘證見陰相,說為證法;有諸比丘  問:此六句為一類計,為六計耶?  此即第一、六種善巧所觀境界,記別所解。六善巧者,謂蘊、處、緣生、四食、  於中,一類由得蘊故,得蘊相故,得蘊起故,得蘊盡故,得蘊滅故,得蘊滅作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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