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0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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諦之所隨逐,故須更說永斷集諦。言觸證者,是現見義。由於滅諦現前見故,不生怖  為除顛倒,故遍知苦。既遍知苦,即遍知集,由彼集諦苦諦攝故。雖遍知苦,仍為集  故說遍知苦諦、永斷集諦、觸證滅諦、修習道諦?答: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處故,  苦應遍知,集應永斷,滅應作證,道應修習。若依《瑜伽》第五十五云:「問:何緣  習故,記別所解。  ,記別所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即第四、約四諦門,記別所解。於六句中,初二是總,如上應知;後四如次,  復有一類由得諦故,得諦相故,得諦遍知故,得諦永斷故,得諦作證故,得諦修  此即第三、約四食門,記別所解。配釋六句,準上應知。辨四食相,義如別章。  復有一類由得食故,得食相故,得食起故,得食盡故,得食滅故,得食滅作證故  此即第二、類處、緣生。皆有六句,類蘊應知。處及緣生,義如別章。  如此一類由得蘊故,復有一類由得處故,復有一類得緣起故,當知亦爾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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