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8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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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」      此說,即以六行伏惑之法入此定也。  寂靜微妙,於無想中持心而住,如是漸次離諸所緣,心便寂滅。」《顯揚》第一亦作  病、如癰、如箭,入第四定,修厭背想作意,於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住,唯謂無想  義也。  定,義與彼等。此體如前第一卷說,依二十二法滅上假立。以上總是第一段文,有五  俱平等名安,怡悅名和。今無心定,由定前心力,令身平等和悅,如有心定,亦名為  」者,四、顯所滅識多少也。「想滅為首」等者,五、釋定名也。謂有心定,令身心  猶未伏,二、顯離欲也。「出離想」者,三、顯行相,即作涅槃想也。「不恒行等滅

              述曰:下第二文,第六義、三品修別。下修必退,不能速現前。有即命終者,以  論:「修習此定」至「定當中夭」。  此中釋名,如第二卷疏,不同《俱舍》云:「或無想者定,或定無想,名無想定  作何伏染而入定者,《瑜伽》第十二說:「問︰以何方便入此等至?答︰觀想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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